1、优化提高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冶金、煤炭、焦炭、电力工业
冶金工业:坚持“调整结构、压缩长线、提高质量、增加效益、淘汰落后、加快技术进步”的原则,依托煤电优势,发展不锈钢、电解铝、铝深加工及镁合金产品。
严格控制生铁、金属镁、普钢等初级产品的无序扩张,重点扩大优质、特种产品的规模,提高冶金产品的加工深度。2005年前坚决淘汰1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
通过改造,太钢集团形成250万吨不锈钢、220万吨不锈钢材的生产能力,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特钢生产企业;海鑫形成300万吨的建筑用钢生产能力;山铝形成200万吨氧化铝、28万吨电解铝;关铝形成34万吨电解铝生产能力,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铝生产基地。
到2005年,全省形成钢1500万吨、铁3000万吨、钢材1500万吨、氧化铝200万吨、电解铝112万吨、镁及镁合金30万吨、金属锌12万吨、铜10万吨的生产能力,冶金行业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
煤炭工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扩大出口”的发展思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重点建设大同塔山等5个600万吨以上的现代化矿井,国有重点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100%,地方国有煤矿50%,乡镇煤矿30%,彻底取缔落后采煤方式;加大煤炭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提高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国有重点煤矿回采率达到80%,国有地方煤矿回采率达到60%,乡镇煤矿回采率达到30%;进一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00%,地方煤矿50%以上);提高配煤比例,实现煤质互补,满足用户需求。
坚决改造和淘汰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
加快培育焦煤、动力煤、无烟煤三大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型骨干企业集中掌握60%的煤炭生产,不仅成为主要的商品煤生产基地,而且成为煤炭产业发展的投资主体。
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允许煤炭生产、安全领域的引资联合,规范销售领域的对外合作,切实保护优质煤炭资源,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到2005年,全省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5亿吨,煤炭行业销售收入(不含非煤收入)达到675亿元。
焦炭工业:坚持“控制总量、关小上大、能力置换、优化布局、保护环境、综合利用”的原则,走规模化、集约化、洁净化的路子。在保证环境好转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大机焦,做到焦油集中加工,煤气就地回收利用;坚决取缔全部土焦、改良焦炉,坚决杜绝违规建设机焦炉,淘汰关闭筑炉不规范、污染物排放无望达标的机焦炉和炭化室高度低于2.8米的小机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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