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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五、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展情况进行报道,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曝光。
  六、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清欠不力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清欠工作领导不力,督察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附件:1、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领导组名单
     2、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
     3、山西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初步摸底调查表(略)

                            二00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梁 滨  副省长
  副组长:段建国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民  省建设厅厅长
      李顺通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张立光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执祥  省劳动保障厅纪检组长
      段进存  省计委副主任
       张秋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 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石清礼  省工商局副局长
      岳予晋  省银监局局长助理
      郭保民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张立光(兼)

附件2:   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目的,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要性、紧迫性,统一认识,抓住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在2004年春节前,使2003年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足额兑现。自2004年起,通过3年努力,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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