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展情况进行报道,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曝光。
六、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清欠不力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清欠工作领导不力,督察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附件:1、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领导组名单
2、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
3、山西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初步摸底调查表(略)
二00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梁 滨 副省长
副组长:段建国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民 省建设厅厅长
李顺通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成 员:张立光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李执祥 省劳动保障厅纪检组长
段进存 省计委副主任
张秋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 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石清礼 省工商局副局长
岳予晋 省银监局局长助理
郭保民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张立光(兼)
附件2: 山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目的,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要性、紧迫性,统一认识,抓住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在2004年春节前,使2003年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足额兑现。自2004年起,通过3年努力,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