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认真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城市政府必须重视和组织抓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城市规划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编制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于未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城市,要尽快抓紧编制工作;已经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城市,要按照新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2004年6月以前,22个设市城市均要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论证及报批工作。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是指经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是绿地建设和执法管理的依据,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建设部《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令),加强绿线管理。
确定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绿线”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要限期迁出,城市范围内的河岸、山坡等地要作为重点部位进行绿线管理。对违反“绿线”管理办法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大力创建园林城市
(六)加强城市中心区绿化。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旧城改造、企业外迁,实施“拆房建绿”;要大力开展单位庭院绿化,将绿化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实体围墙取消或改造成空透式护栏,实施“拆墙透绿”;要拆除占用绿地的违章建筑,恢复绿地,实施“拆违还绿”;要充分利用城市空隙与边角地带,广种树木花草,实施“见缝插绿”;新区建设和新建项目要坚决实施“规划建绿”。城市绿化不仅要搞好平面绿化,还要搞好以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立体绿化”,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增加城市中心区绿量,提高城市中心区的绿地率。
(七)加快小游园等公共绿地建设。小游园等公共绿地是城市居民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小游园等公共绿地的建设速度,增加小游园等公共绿地的数量,特别要在人群稠密区规划建设供市民消闲、娱乐的小游园,按照500米的“绿地服务半径”,规划建设一批总量适宜、单位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小游园。要在城市中心地带规划建设开放式的大型绿地、广场,各市、县、区至少要规划建设一处综合性公园。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小游园等公共绿地的园林园艺水平,赋予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增强其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