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整顿财经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本着服务企业发展、规范行政行为的原则,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整顿财经秩序,清理财税法规,提供财税政策服务,严格依法治税;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各类评比检查,取消不合理收费,坚决治理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强化省市财政对财源建设的支持
7、完善财政体制。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收入范围,理顺税收征管关系,财力分配适当向县级倾斜,提高县级财力水平,增强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能力。
8、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测算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平性;省财政在财力逐步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对贫困县的转移支付补助,逐步缩小地区间的财力差距;建立上下联动的转移支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9、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要增加对产业化龙头项目、果业、畜牧业、中药材基地的资金投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贫困地区助学贷款贴息的资金投入;增加对小城镇建设的资金投入;增加疾病控制中心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农村科技、职业培训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同时,要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将同一使用方向、分散在不同部门以及同一部门内部不同机构管理的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
10、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建立再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信贷贴息和职工就业培训;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财政贴息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四、强化激励机制,严格考核管理,把财源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1、建立财源建设激励机制。全省财政实行保工资发放、保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与财政收入增幅挂钩、与平衡目标挂钩的“两保两挂”和收入上台阶的激励奖励政策。(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