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对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内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涉农各部门的协作。省政府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省计委、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省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外经贸厅、粮食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水利厅、供销社、农科院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定期交流情况,研究扶持政策,确定重大项目,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展,对各产业年度发展目标进行考核。
(二)明确部门分工职责,落实优势产业建设责任制。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建设中,既要加强统一组织,搞好协作,又要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任务。省农林厅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一组织管理,省计委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牵头协调管理工作,财政厅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与监管。根据省各有关部门的自身优势,既按产业进行分工,又对产业链的环节明确职责。按产业具体分工如下:
省农林厅负责弱筋小麦、高品质棉、特粮特经、优质瘦肉型猪、奶业、优质地方家禽、花卉苗木和茶叶产业;
省经贸委负责桑蚕茧产业;
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特种水产产业;
省林业局负责特色林业产业;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负责优质稻米和特色蔬菜产业;
省粮食局负责“双低”油菜产业;
省农科院负责波杂山羊和优质水果产业。
各涉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在制定规划、确立项目时,要将优势农产品产业化规划所确定的主攻方向与发展重点列入重点支持范围,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实行重点支持。
1.基地建设。由省计委、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水利厅负责。
2.农业技术推广。由省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经贸委负责相关产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实施,省农机局负责相关产业的农业机械与农艺的结合。
3.龙头企业。由省计委会同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供销社负责。
4.市场建设与市场营销。由省计委、经贸委、外经贸厅、工商局、农林厅、供销社负责。
5.科研攻关。由省科技厅负责。
6.质量建设。由省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经贸委、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集聚项目资金,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建设。按照“渠道不变、管理有序、目标统一、合理分工”的原则,将现有省级财政和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用于农业方面的投资进一步向优势产业聚焦。根据各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按照优势产业建设分工与实施职责,由联席会议统筹安排产业与地区间投资渠道,避免部门间、地区间项目的重复投资和严重的不均衡性,提高产业的项目整合力度。
1.农业三项更新工程。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加强优良新品种引进创新与示范推广、标准化配套种养技术集成和无公害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膜)研制与产业化开发,加快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建立优势农产品产业化链式开发技术体系,提高农业新技术转化率与到位率。
2.农产品质量建设经费。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体系,对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进行补贴,提高优势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优势产业农产品认定和品牌建设。
3.农业资源开发资金。重点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化、标准化、优质化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4.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向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倾斜,重点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5.农业科技攻关经费。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化,以培育科技主导型区域性支柱产业为重点,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关键技术需求,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开发等基础应用性研究,并重点抓好产前、产中、产后关键技术研究。
6.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发展壮大企业规模,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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