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化
发展总体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3]98号 2003年9月1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形势下我省农业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增强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现将《江苏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总体规划(2003—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予以贯彻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培育壮大优势农产品产业作为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规划》提出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整合、集聚技术力量和项目资金,引导、扶持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江苏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总体规划(2003—2007年)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省农业面对国内外市场,既有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调整生产结构,优化生产布局,培育壮大优势农产品产业。本规划提出的优势农产品产业,是指在我省有一定比较优势,国内或国际市场前景广阔,通过重点扶持和培育后,竞争更具优势的农业产业。
一、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适应入世和新阶段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形势,以市场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集聚组织资源、技术力量和项目资金,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加快构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产品现代营销体系,努力提高江苏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取向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产业发展优势,以市场为取向,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重点发展具有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广、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坚持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充分考虑资源、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种因素和各地经济发展特征,优先发展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一定支撑作用的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在考虑现有龙头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以企业终端产品附加值高低、对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拉动作用大小和对农民增收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确定一批优势产业龙头企业予以扶持。
3.坚持区域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生态特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分工和产业布局。发挥太湖地区经济、区位、人才和农村工业化的优势,突出发展农业种苗、农产品加工等资金与技术密集型产业;发挥沿江地区农产品种类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技术力量较强的优势,突出发展技术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挥淮北地区农业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种养技术水平较高、农业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突出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产业。
4.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经过5年努力,全省要形成特色明显的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高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优势农产品生产总量占全省农产品总量的75%以上;形成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与优势产业带相配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重点骨干龙头企业达到30家以上,创建在国内具有影响力、居同类产品市场份额领先的优势农产品品牌30个,优势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0%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比例达到35%以上;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批跨区域、现代化的农产品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年交易额超10亿元的规模农产品专业市场达到15个;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比重达50%以上,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0%以上;加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份额达到60%;外向型农业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总额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