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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六、多渠道开辟老年活动场所
  各地要想方设法为企业退休人员开辟老年活动场所,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统筹解决:
  (一)街道(乡镇)和社区组织对已有的场所或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利用。
  (二)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并向社会开放。退休人员多、居住相对集中的大中型企业的非生产经营性活动场所,根据需要也可划拨给街道、社区用于退休人员开展活动。
  (四)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应设立企业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已设立企业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不得移作他用。
  七、继续落实企业在一定时期应承担的责任
  企业应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和思想问题。移交的人事档案要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的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费用,由企业继续按有关政策发放。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医疗费,继续由原渠道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尚未实行房改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仍由企业负责。企业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
  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
  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到2003年底,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要分别达到90%、85%、80%以上,确保全省今年底有85%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为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省级建立考核检查机制,对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地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符合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应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要及时将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在医药费结算方式上对社区内的企业退休人员予以适当照顾并提供方便。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计划部门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坚持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及时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及时向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企业退休人员就近医疗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机构和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并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地要根据此文件精神,抓紧制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备案,尽快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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