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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十九)各级政府要把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同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在使用农村扶贫资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和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要划出适当比例统筹用于农村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具体比例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并监督执行。各地要从教育总经费中拿出2%用于农民技术培训。
  (二十)积极利用贷款发展职业教育。金融部门应加大对职业教育贷款额度,主要用于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建设、购置教学设备和发展校办产业。特别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省财政要对学校的贷款进行贴息。鼓励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发展校办产业,增加收入,以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
  (二十一)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按照2.5%提取,列入企业成本开支,此项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对不能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的企业,同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收取其培训经费,列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代为培训其职工。企业工会要把会费的25%用于职工培训。
  (二十二)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十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和使用权属学校的生产实习基地用地,需要新增土地并占用耕地的,依法经批准后,按规定低限缴纳有关费用。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促进我省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十四)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发展职业教育列入对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的考核范围,把它作为衡量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解决本地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凡是职业教育搞得不好的地方,市(地)、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本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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