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逐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在改革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改革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即根据
财政部、人民银行的《方案》总体要求,省、市 (地)两级以及收支规模较大的县(市)、区级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和主要内容,积极主动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要逐步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转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向乡(镇)一级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可根据其基层单位比较集中,业务量相对较小的特点,继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试点。各项改革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要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使改革目标逐步得到实现。
(二)改革要有利于监督管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在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前提下,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三)改革要有利于规范操作。要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在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的前提下,使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在国库单一账户内规范运作。
(四)改革要有利于预算单位方便用款。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同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改革方案,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其基本构成是: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或国库代理支库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并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分别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