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3]47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山西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各级政府在改革中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市(地)、县要对本级和下级的改革做出总体安排,要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改革方案。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改革的时间和步骤。
为保证财政预算执行制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凡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市(地)县,在积极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十四日
山西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精神,为推进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主要弊端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资金活动的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