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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国家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对重点出口企业的技改立项、贴息、新产品研发补助等要给予倾斜。
  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利用国外智力资源,在境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和设计中心,及时了解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动向,增强研究开发能力,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八、引进和利用外资,积极开展机电产品加工贸易
  鼓励外商投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利用外商熟悉国际市场的优势,扩大机电产品生产规模,增加出口。对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要一视同仁,积极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其加快发展。各类机电产品生产出口企业要挖掘我省技术、人才和资源方面的潜力,积极开展加工贸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开展来图、来样、来料等加工业务。涉及加工贸易的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完备相关手续,确保产品实现出口。
  九、运用税务、金融等经济手段,促进机电产品出口
  积极落实国家机电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引导各类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加强退税管理工作,完备退税单据。企业退税业务涉及到的税务、海关、外汇管理、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逐步完成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欠退税工作。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推进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解决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由于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帐而出现的短期资金困难。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机电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要重点支持,特别是在技改资金、进口原材料外汇贷款以及流动资金贷款方面要优先安排。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国家进出口银行出口买、卖方信贷、信用保函等政策,多渠道融资,努力扩大出口。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要树立自身还贷信誉,加强银企沟通,确保银行贷款按期收回。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对机电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我省的部分中小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在对国际市场还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应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减小企业结汇风险。
  十、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机电产品出口提供条件
  健全全省机电产品进出口信息网络。在定量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加强机电产品出口动态分析,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市场状况分析。指导各类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络(www.ec.com)和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等外经贸网站,开展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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