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企业培育工程
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实施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更多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把建设大项目作为发展大企业的重要途径,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大企业、大集团。到2007年,力争有30家左右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同时努力培育100家左右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小型巨人”企业。
(七)品牌发展工程
重点抓好知名品牌的培育,加强名牌产品的推介,进一步做大已经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和产品;推动更多的企业和产品进入全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行列。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产品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力争形成100个左右具有较高国内外市场知名度的名牌产品。依托产业集群优势,大力推进区域品牌建设。
(八)可持续发展工程
贯彻实施
清洁生产促进法和
节约能源法,通过清洁生产、资源节约、污染治理、绿色营销和淘汰落后等手段,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制造业发展模式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推动制造业增长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转变。力争50%以上重点控制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造业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40%左右。初步形成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和生态环保型为特征的制造业新格局。着力推进欠发达地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深度加工,培育特色产业,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承接发达地区制造业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工业化进程。
六、保障措施
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构筑组织领导、基础设施、现代流通、人才支撑、投融资和政府服务等六大方面保障体系。
(一)组织领导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落实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规划方案和实施意见,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组织实施,落实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举措。
(二)基础设施支持体系
按照现代物流的要求,加快交通、通信、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制造业物流成本;优化综合运输网络布局,着力提高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交通设施的通行速度和运能,创造更优的投资硬环境。加快发展一批新的电源项目,统筹电源和电网的协调发展,构筑以大型电厂为支撑,500KV环网为主网架的电力安全保障体系。鼓励建立园区共用的技术开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商品展示中心等公共平台。努力改善生态条件,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现代流通先导体系
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协调发展相结合。把商品、信息集散中心建设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以大规模的流通带动大规模的生产,以现代化的流通促进现代化的生产,形成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新格局。加快传统流通业态的改造提升,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着力构建纺织品、小商品等国际采购中心。积极培育发展要素市场。推动工业企业创新贸易组织方式,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分销体系,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加快构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机制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进一步发挥流通在扩大消费、拓展市场、带动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方面的先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