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发[2003]19号
文件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豫政办[2003]8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3年9月19日至20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温家宝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前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以下简称《决定》)。为切实做好《决定》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决定》和会议精神的重要意义
这次会议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由国务院召开的专题研究部署农村教育的工作会议。《决定》和温家宝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农村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决定》的出台和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是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满足广大农村人口学习需求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决定》和会议精神的重要意义,把《决定》和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二、联系实际,深入学习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学习、宣传《决定》和会议精神进行精心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各级政府要在近期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教育、计划、财政、农业、科技、人事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深入系统地学习《决定》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贯彻落实《决定》和会议精神打牢思想基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和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决定》和会议精神上来,真正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优先发展的地位,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