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切实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各级政府规划实施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行分级投入,分级管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国家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04年起,启动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并不断增加资金规模,逐步达到国补偿标准。同时,启动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林业基本建设投入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确保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按规定落实。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及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由各级政府安排投资。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和扶贫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
强化信贷扶持。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要扩大面向农民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林地使用权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加大对林业企业的扶持力度,省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要为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实行林业轻税费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用于林业再生产。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同级财政解决。
七、强化科教兴林
加强林业科技工作。科技创新是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要高度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究开发林木良种选育、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花卉培育驯化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重点实验室、野外重点观测台站、高新技术示范园(区)、中间试验基地、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林业资源信息化管理。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林业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做到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科技支撑投资,要列入工程总预算予以保证,其资金份额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3%。抓紧制定林业地方标准,建立健全林业质量监督和检验监测体系。要通过开展林业科技创新,实现生态建设出精品、林业产业创品牌、林业管理上水平,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到2020年,全省科技进步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