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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关于《南京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关于
 《南京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外经贸局、劳动局、公安局、工商局、外办拟定的《南京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一月十三日

         南京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工作方案
    (市外经贸局、劳动局、公安局、工商局、外办2003年12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03〕112号文)精神,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全市对外劳务外派工作市场管理(含外经贸部门主管的对外劳务合作、劳动保障部门主管的境外就业,以及涉及到招聘外派劳务人员的我市中介机构等),加强对全市外派劳务市场的监督,清理整顿非法外派劳务中介机构,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授权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减少对外劳务纠纷等,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指导思想
  本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以切实维护对外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对外劳务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为目标,遵照“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取缔非法中介,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清理整顿我市对外劳务市场,打击和取缔非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规范对外劳务活动的经营行为,减少对外劳务经营纠纷。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由市外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外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南京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部署、检查全市的对外劳务清理整顿工作。南京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领导小组由市外经贸局分管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南京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由小组组成单位选派联络员共同指导清理整顿工作,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工作部署
  根据全省清理整顿工作的统一安排,此次清理整顿分三阶段进行。全部工作于2004年元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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