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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东省道路、水路营运车船投放额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东省道路、
水路营运车船投放额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府[200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1991年3月25日发布的《
广东省道路、水路营运车船投放额度管理办法
》已不适应管理的实际,现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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