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发展必须考虑区域生态功能,遵循生态功能区划所反映的生态规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1.推进城市化,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
强化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发展模式,促进人口和产业合理有序地向环杭州湾地区和高速公路沿线、甬台温沿海的城镇集聚,增强城镇的集聚力和带动力。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农村工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推动城乡之间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把中心镇、中心村作为农村建设的重点,增强农村接受城市辐射的能力。
2.强化杭州湾地区的龙头作用。
杭州湾地区紧邻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区域基础设施系统比较完善,对外开放度大,经济基础好,产业结构层次较高,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经济集聚和辐射功能日益增强。本区主要位于浙东北水网平原生态区、浙东沿海及近岸生态区和近海与岛屿生态区,在建设生态省、带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要通过恢复与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高科技农业,形成全省教育、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代物流、航运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行地区,提高区域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3.增强温台沿海地区经济增长极功能。
温台地区以其特定的地理区位和人文环境条件,逐渐形成了以专业市场为纽带、民营经济为主体、特色工业园区为依托的区域特色经济,并显示出特有的活力,成为我省又一个重要增长极。本区主要位于浙东沿海及近岸生态区,在建设生态省、发展区域生态经济过程中,要通过发展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整合各类工业园区,建设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极功能。
4.培育浙西南山区和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合理开发利用山区和海洋资源,充分发挥山区广袤、海域辽阔优势,是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浙西南山区水资源、农林资源、非金属矿资源相对丰富,生态环境较好。要通过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加强交通建设和流域治理,开发水电资源,全面提高区域产业层次,并通过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山海协作工程”和人口“外迁内聚”战略,加快山区人口转移和特色产业发展。我省海洋资源丰富,发展海洋经济潜力很大。要加快建设以宁波、舟山为重点的沿海港口体系,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业、船舶修造业和临港型工业;加强沿海地区和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小岛迁、大岛建”和重要的连岛工程;坚持科技兴海,调整海洋渔业结构,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养殖业和水产品加工业,努力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特色旅游。
(三)重点建设和保护区域
1.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浙西北山地丘陵生态区和浙西南山地生态区是我省重要的江河源头保护区和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屏障,要严格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生物栖息地,以自然为主恢复退化的草、灌、林植被或生态系统,科学治理水土流失,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建立严格保护区域,设立禁挖区、禁采区、禁伐区,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建设生态公益林,开展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重视林相改造,适度开展生态移民;搞好生态产业示范,培育替代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先建设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坡改梯”工程、速生菇木林工程等。
分布在全省各地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部分海域是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合计面积已达86.4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8.5%。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实施《浙江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抓好博物馆、水族馆、标本室、物种基因库等设施建设;加强保护区中各类活动的环境监督,防止生态破坏;保护珍稀野生生物栖息地与集中分布区;保护鱼虾类繁育区和鱼虾贝藻类养殖场的生态环境;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高度重视湿地保护,认真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建立各种类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严格保护涉及世界濒危鸟类栖息地的重要湿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围垦规划和围垦方法,严禁随意开发湿地;严格控制和削减污染,改善水交换条件,恢复水生态系统的自然净化能力;防止过度捕捞和污染环境的水产养殖。
2.河网平原和河口港湾的整治与建设。
搞好杭嘉湖河网平原生态亚区综合整治。认真实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控制地面沉降。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治理工程和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实施平原地区引水工程和饮用水源建设、钱塘江标准江堤和河口治理工程;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搞好渠系配套,减轻洪涝渍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实行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治理。
加强河口港湾和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修复。按照《浙江省河口综合规划》,加大河口综合治理、开发与保护力度,控制河道采砂,科学围垦滩涂,妥善保护湿地。实施《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协调港口、航运、围垦、养殖、旅游和临海工业等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防止海域水体富营养化,建立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物特别保护区,严格保护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回游通道,加快人工鱼礁和海洋农牧化建设,推广生态渔业生产方式,建设滨海生态经济带。
四、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
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发展模式从先污染后治理型向生态亲和型转变,增长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转变,使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经济格局。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发展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资金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制造业和基础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继续保持和不断强化纺织、服装、机械等产业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医药、环保等产业,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高附加值特色产业为支柱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发展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在保护的同时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文化传媒业、旅游会展业、金融保险业、中介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转变。
2.培育发展循环经济。
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推动“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传统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以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为突破口,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公害化原则,依靠科技创新和政策引导,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多赢”。充分发挥企业在物质循环建设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符合浙江经济特点的循环经济试点。扶持一批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的省级示范企业和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的省级示范园区,进行产业与产业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资源反复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实验。
3.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加快绿色农产品生产。利用我省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体系。启动30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以畜禽生态养殖示范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畜牧业。突出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集约化、产品安全化和管理科学化。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绿色认证体系。变“绿色壁垒”为绿色动力,扩大绿色农产品的出口。
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开发模式、以农田为重点的粮经作物轮作模式、以减少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农药、化肥、地膜科学使用模式。应用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设若干高产、优质、低耗和防治污染、综合开发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在水网平原,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和河道整治,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在丘陵盆地,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发展立体种植、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在山地丘陵,发展以名茶、名果、笋竹、药材、高山蔬菜等作物立体种植为主体的生态农业。在沿海港湾平原,发展以沿海种植业、滩涂养殖业为主的生态农业。在海洋岛屿地区,减轻捕捞强度、发展以生态渔业和节水型种植业为主的生态农业。
积极推行以科技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加强植物和动物基因工程育种技术研究与开发,完善良种选育、繁殖和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点和网络建设,重点推广精准育种和播种、平衡施肥和科学灌溉。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管。重点解决动植物病虫、畜禽药物残留与卫生质量、大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扩大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控点的覆盖面积,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2005年基本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2010年全面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尿的资源化利用。研制开发高效疫苗、动物疫病的快速诊断技术和安全无污染饲料添加剂新品种。研究制定农药、化肥安全使用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进一步规范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生物释放安全环境影响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