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昆明市滇池管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决定

  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县(区)分局的各项经费,分别由市、县(区)财政全额拨款,罚没收入分别全额上缴市、县(区)财政。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滇池管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在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指导下,及时研究、协调和处理遇到的问题,并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进一步明确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权限范围基础上,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热诚服务。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和《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赔偿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等。
  在具体推行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昆明市人民政府应当处理好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关系。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协调与衔接,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并接受省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稳步推进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附件: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及权限范围

附件:     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及权限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昆明市滇池管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结合滇池管理工作实际,确定以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及权限范围: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区域
  滇池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区域为滇池水体保护区,含滇池水面和湖滨带以及主要入湖河道。
  滇池水体保护区范围根据《滇池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
  主要入湖河道是根据滇池入湖河道流量、纳污范围以及河道流经区域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确定。滇池流域沿湖共有河、渠70多条,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河道有23条,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召集昆明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确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