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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积极性、创造性
  8.强化精神激励。大力宣传企业家经营业绩,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形成崇尚企业家职业、重视企业家价值的社会氛围。党委宣传部门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企业家业绩的宣传报道,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提高他们的社会声望。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采取多种形式密切与企业家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排忧解难。逐步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企业家的数量,吸收优秀经营管理者进入政府议事咨询机构,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
  9.强化事业激励。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政企脱钩步伐,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干事业和能够干成事业创造体制环境。选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具有开拓性、挑战性、经营难度大和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任职,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舞台。省里每3年开展一次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评选活动,对受到表彰的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除授予荣誉称号外,由所在企业给予奖励,激发其职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国有企业优秀企业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龄限制。
  10.强化物质激励。按照薪酬分配与企业效绩挂钩、激励与约束统一、各方利益相互兼顾的原则,改革经营管理者薪酬分配制度。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可以实行年薪制;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采取经营管理者持股、风险抵押经营和期股、期权奖励等多种方式进行分配;中小型科技企业和知识密集型企业,经营管理者可采取技术、管理等要素入股的办法进行分配;亏损企业可以实行按扭亏比例奖励或利润增量分成等办法进行分配。要抓紧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形成出资人决定经营者报酬的分配机制,发挥薪酬分配对激发经营管理者积极性的重要作用。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解除经营管理者退休后的后顾之忧。
  11.健全约束机制。强化产权约束,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形成不同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推行经营管理者承诺签约上岗制度,健全资产经营责任制度;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重大项目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严格年度审计、届满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市场约束,委托中介组织定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职业信誉记录,推进经营管理者信誉状况与金融机构信贷等级和出资人选人用人相结合;发挥人才市场作用,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更新替代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健全职代会制度,落实厂务公开各项规定;强化法纪监督,经营管理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负赔偿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参与经营管理者的选聘考察和任期考核,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
  四、完善培训机制,加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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