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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吉林省
 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吉发[2003]13号 2003年8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办发[20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吉林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充分认识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党政领导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对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的干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得到改善,党政领导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得到提高,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但是,按照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我省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党政领导人才素质与工作需要不够适应,思想不够解放,领导能力不强,作风不够扎实;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年龄、知识、专业及其它方面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必须正确认识现状,自觉增强紧迫感,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2.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兴业战略,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动力,着眼于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各级领导层,为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
  ——坚持尊重党政领导人才成长规律,勇于创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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