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充分认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才总量不断增大,人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结构不断改善。但是,与大力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相比,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人才总量相对不足,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布局不够合理,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人才浪费、人才外流比较严重,人才使用效益不高;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全面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必须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为重点,以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为动力,努力构建人才高地,为实现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紧紧抓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加大人才开发力度,使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适应,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逐步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管理法规日趋完善,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发展吉林、振兴吉林的事业中来。
二、用活用好现有专业技术人才
4.改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制度,解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不活问题。用人单位依照人事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原则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任期限和有关待遇等。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实现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5.深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制度,实行评聘分开。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与待遇脱钩,只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依据。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在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中,通过个人述职、组织考核、专家评审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公开竞聘专业技术职务。对专业技术人才竞聘上岗的,实行聘约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6.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逐步形成专业技术人才工资报酬与其业绩、贡献相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奖励股权期权、成果有偿转让、利润分成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农村提供有偿服务;允许和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成果资本化、商品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有关机构评估后的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获得相应的股权收益。出资比例或入股份额可以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可以超过35%),也可由单位与成果拥有者自行商定。成果拥有者可以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允许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对其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获取收益,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应当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应当提取不低于4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该项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应在项目成功投产3—5年内,按不低于该成果实施转化后实现的税后利润15%的比例(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按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奖励该项科技成果完成者或转化实施者,或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报酬;在股份制企业中,专业技术人才以入股方式转化其职务科技成果的,企业应给予其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金额30%的股份作为报酬,持股人依据其所持股份分享收益。
7.提高高层次人才的政府特殊津贴。凡在吉林省工作的“两院”院士,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每月发给政府特殊津贴2000元,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凡在吉林省工作的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百人计划人选、省管优秀专家,每月发给政府特殊津贴500元。
8.实施重大贡献奖励制度。设立“吉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主要奖励对吉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才,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人,每人给予一次性奖金20万元。所需奖金由省人才开发资金解决。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额度。适当提高特殊贡献奖的奖金额度;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新增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9.加强人才创业“孵化器”建设。人事、科技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孵化器”建设的意见》,加大对进驻“孵化器”创业的人才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项目支持、地方税费、信息服务等方面政策优惠的力度,鼓励现有人才带成果、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进“孵化器”创业,为现有人才提供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实现自身价值、能进能出的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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