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培训机制,加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
12.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培训规划,抓好组织落实。在充分利用党校、干校等传统培训渠道的同时,依托知名高等院校建立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企业要依据市场竞争和未来发展要求,编制本企业的人才培养计划,从提升竞争力的战略高度重视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舍得投入,舍得派骨干人员参加进修学习。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清醒地认识自身素质与所肩负使命的差距,增强提升自身素质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大自学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知识层次,提高工作本领。健全完善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形成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学习的局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
13.优化培训内容。按照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整体要求,以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前瞻意识、战略思维、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重点,与时俱进,调整优化培训内容。要强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市场经济理论和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学习,树立世界眼光,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强化现代科技知识和先进管理理论学习,把握科技发展和管理变革趋势,提高创新能力;强化现代厂商理论和金融、证券、人力资本、市场营销等工商管理知识学习,把握企业运行规律,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强化法规政策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做到诚信经营、廉洁经营、守法经营。
14.改进培训方式。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者成长的规律,有计划地组织经营管理者到发达地区先进企业参观考察,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有计划地组织年轻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到省内外知名企业挂职锻炼,使之感受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丰富实践经验;对有发展潜力的经营管理者后备人才要分期分批送到发达国家和国内知名院校进行学位培训。根据经营管理者岗位的特殊性,大力推行网络远程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提高培训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15.搞好人才储备。按照数量充足、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要求,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储备工作。面向社会搜集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分行业、分类别、分层次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档案,为出资人机构和企业提供人才资源和选人服务。
16.推进年轻化进程。制定《关于加快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轻化步伐的实施意见》,加大优秀年轻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使用力度,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整体结构。到2007年,各层次国有骨干企业要配备1—2名35岁左右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素质领导人员,科技型企业和知识密集型企业要配备1名35岁左右硕士以上学位的高素质领导人员。对具有发展潜力但班子职数已满的,可采取先行安排当助理的办法,待条件成熟后提拔到领导岗位。
17.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坚持走市场化开发培养企业人才的路子。贯彻“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以用人主体为主,有关方面适当出资的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对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出资人机构和企业也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捐资兴办企业人才培训事业。
五、加大工作力度,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出资人机构要站在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推进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认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纳入人才兴业战略的全局,摆到工作的重要日程。要认真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的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清除影响企业家和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生成的观念性、体制性障碍。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9.规范用人行为。用人主体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严格遵循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保证选人用人质量。制定企业经营管理者储备、推荐、选任、评价、培养、晋升办法,对违反规定、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0.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省、市两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发挥好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大力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咨询、交流、评价等各种形式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搞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建设,建立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网站,定期发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需求目录,为社会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发挥仲裁机构作用,协调处理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聘用、辞退、流动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
21.建立保护机制。制定《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维护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政治地位、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敢于负责,搞活经营;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报复、威胁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加强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3年8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进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央《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4号)和《
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中办发[20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