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办发[2003]33号 2003年9月15日)
近来,霍乱,伤寒等肠道传染病在我省的一些地方出现暴发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同时给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疫情主要发生于农村,发病者多为农民,疫情暴发为各种宴席聚餐造成,农村流动厨师、农家乐服务人员、餐饮业从业人员带菌是造成暴发疫情的主要诱因。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指示“要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防止霍乱等传染病扩散。”为此,针对当前疫情流行趋势,结合疫情发生的主要环节,现就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几项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到群众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各地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大事、稳定工作的大事,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大事来抓。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解决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思想、组织、技术、物质四落实,积极做好扑疫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扑灭。有疫情的市、州政府近期内要对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形势和防治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研究,针对传染病流行趋势,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逐项抓好落实,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要针对近年来霍乱流行以食源性暴发为主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群体性聚餐活动。
二、依法开展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消毒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确保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近期,各地要开展一次以乡镇餐饮业、农家乐为重点,以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整治活动。对无卫生许可证、不符合卫生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取缔。要结合这次卫生整治,组织力量对餐饮业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以霍乱、伤寒等肠道传染病为主的专项检查,对检出的带菌者要进行规范的治疗和管理。要按照《霍乱防治方案》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处理疫情的能力。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那些不按要求进行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 对群体性聚餐活动疏于管理是我省一些地方肠道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地要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合当地的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群体性聚餐管理。根据《
食品卫生法》规定,承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的,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具有聚餐活动需要的场所和环境,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活动。凉山、乐山、成都一些县(市),对家庭自行举行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实行申报制,即举办者在聚餐前向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报告,卫生部门组织卫生人员进行卫生指导和监督,效果明显,各地可予以借鉴。农村流动厨师从事群体性聚餐服务,要定期进行检查和培训并持证上岗,没有体检和培训的以及体检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群体性聚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