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规划,加强管理。电力规划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搞好规划制定,加强综合平衡。规划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各地、各部门、各投资主体应统一认识,在规划的指导下有序开展项目建设,防止项目之间互相排挤,影响国家对我省电力项目的正常审批。省政府将加强电力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电力市场。
(二)加快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已上报国家审批的项目要加强跟踪,争取尽快审批。所有项目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省经贸委要抓好火电厂的技改申报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电煤供应。为确保规划的火电厂投产后用煤需求,加强煤炭的综合平衡,对全省煤矿的开发和重点项目搞好规划,明确开工和投产时间。结合国家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改革,对宜宾、广安、达州等重点地区的煤炭平衡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重点煤矿项目及时开工。进一步加大煤炭勘探和重点煤矿开发的投入,加强煤炭资源保护。
(四)加强综合协调,切实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不断研究项目实施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高度重视解决好大型水电站的移民问题,省移民办和有关市、州政府要切实做好工作,使水库移民移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保证电站的顺利建设。加快电力建设的配套工程建设,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加快建设成都至溪洛渡工地的快速通道沐川—新市镇高等级公路、开工建设泸叙铁路纳叙段,确保电力建设需要。
(五)加快电网建设步伐,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按照电源与电网建设并重的要求,根据电力调整规划,落实对“十五”电源建设项目的配套送出工程和电网主通道规划,确保电站建成后电量能及时输出和消纳。按照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实行股份制改造重组的思路,加快推进县级电力体制改革,促进全省逐步实现“同网同价”。
(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大型项目,坚持采取相对控股、互相参股等方式,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在继续积极支持已进入我省的三峡公司、国电集团、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内的川投集团、二滩公司、巴蜀公司等企业投资电站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搞好协调,鼓励大唐电力、中华电力、中国水电七局、中铁十四局等大型集团参与我省电站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电力投资,加快我省的电力发展。
(七)建立科学调度预案,搞好跨省电网建设。针对今后3年还不能彻底解决枯水期电力短缺的问题,尽快研究制定今冬明春枯水期合理用电、科学调度的预案,搞好电煤的储备和电站水位的调度,有计划地安排好发电机组检修。进一步挖掘现有电厂的潜力,提高发电小时。继续加强用电管理,采取大用户避峰运行等措施,做到合理用电,尽量减少拉闸限电。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丰枯峰谷电价政策,在平衡好用户承受能力的同时,充分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利用价格杠杆指导调剂市场。加强省外电力的交换,利用四川电网与华东电网的外送通道,发挥联网效益、实现丰枯互补。中远期要加快对外通道建设,实施“川电外送”战略,2005年前建成南充到三峡的500千伏线路,增大外送华东的电量;2010年前与西北电网直流联网,实现跨流域的资源补偿;2015年结合金沙江水电开发,建设直流通道送电华中、华东;结合雅砻江水电开发,建设直流通道送电重庆和华东,实现大规模“川电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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