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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五”电力规划调整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五”
 电力规划调整意见的通知
 (川府发[2003]33号 2003年9月15日)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报的《四川省“十五”电力规划调整意见》已经省委常委八届第49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水电产业是我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必须坚持加快电力发展不动摇,尽快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水电能源基地,解决困扰经济发展的能源瓶颈问题。在实施电力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一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综合利用,避免资源浪费。二要有序建设,统一协调,防止项目一哄而上,无序竞争。三要加强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电力资源的最佳效益。四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行电源、电网建设并重,对大型项目采取相对控股、互相参股等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我省电力投资和建设。

            四川省“十五”电力规划调整意见

  一、电力发展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九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四川电力得到快速发展,1997年结束了长达27年的缺电局面。此后,随着二滩、广安一期等大中型电站集中投产和受亚洲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四川电力出现了暂时的、相对的、低水平的富余。当时,省委、省政府客观分析了我省电力形势,作出了坚持发展电力不动摇的正确决策,把水电作为全省的支柱产业重点进行培育,积极推进“川电外送”战略,努力实现把我省建成全国水电能源基地的目标。
  截至2002年底,全省总装机已达1799.7万千瓦(其中,水电1185.5万千瓦,火电614.2万千瓦),是“八五”末的1.9倍。我省总装机容量居全国第6位,水电装机容量居全国第1位。2002年,全省发电量为735亿千瓦时(其中,水电456亿千瓦时,火电279亿千瓦时),是“八五”末的1.6倍。全社会用电量为671.8亿千瓦时,是“八五”末的1.6倍。四川电网建成500千伏变电站3座、开关站1座,变电容量达300万千伏安,500千伏线路2119公里。通过华中与华东联网,建立了“川电外送”通道。目前,四川电网外送电量达到73.2亿千瓦时,丰水期首次向华东送电14.7亿千瓦时,实现了“川电外送”零的突破。
  (二)电源结构特点。
  1.水电为主,火电为辅。我省的水电资源极为丰富,全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45亿千瓦,居全国第2位;技术可开发量为1.2亿千瓦,居全国第1位。截至2002年底,全省已建和在建水电装机容量占技术可开发量的11%,低于全国平均开发利用率2个百分点。四川煤炭资源不足,不到全国总量的1%,2002年煤炭产量5300多万吨,其中发电用煤1700万吨,煤炭供需基本平衡。我省资源条件决定了电源结构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目前,全省水电装机占总装机65.87%,火电占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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