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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2003年12月30日 深府[2003]231号)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2004年春运工作从1月7日始至2月15日止,这是我市实施“净畅宁工程”以来的第一个春运,时间早,任务重。为切实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实现“及时、方便、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2004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组织协调工作,组长由刘应力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汤耀治、王敏副秘书长及市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局、劳动局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民政局、劳动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城管办、口岸办、安监局、总工会,团市委、深圳海事局、深圳警备区、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罗湖区人民政府、福田区人民政府、南山区人民政府、盐田区人民政府、宝安区人民政府、龙岗区人民政府,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深圳市运发实业总公司、深圳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航运总公司有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春运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主任由市交通局陈惠港副局长担任。
  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在市春运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做好我市2004年春运工作。
  春运期间,各级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春运动态,出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领导同志要赶赴现场解决问题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大楼2401室,24小时值班电话:83168123,传真:83165035。
  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春运期间,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铁路、民航、公路、水路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安全检查,必要时请部队、武警配合,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船、飞机,确保运输安全。同时,要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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