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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明电[2003]2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计划用电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严格实行计划用电。由于持续干旱少雨,全省水电出力大幅减少,而火电受燃煤供应紧张的影响,且发电机组长时间高负荷运行,部分机组不得不安排停机检修,难以稳发满发,外省入湘电力已达输送极限。虽然从11月5日起省电网实行计划用电,采取拉闸限电措施,但电力供应仍存在较大缺口。随着气温降低,元旦、春节的到来,电煤供应将更加紧张,冬季取暖及生活等各种用电需求不断增加,电力供应的缺口将进一步加大。在当前电力供应紧张时期,要科学合理安排好用电指标,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党政机关、新闻媒体、高新工程、标志性工程、电气化铁路、机场、车站、医院、监狱等重要用户用电,保障保安用电和重点煤矿的生产用电。合理安排好有市场、效益好、能耗低的企业用电。严格控制宾馆、酒家和娱乐场所等空调取暖用电。坚决停止对小铁合金、小电石、小电解锰、小电解锌、小电解铜、小钢铁、小冶炼、小煤矿、小水泥、小氮肥和小化肥等生产供电。停止景观广场、商业性广告等用电。
  二、发电企业要克服困难,争取稳发多发。要加强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认真落实省下达的发电计划任务。各级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应做好耐心、细致、优质的供电服务,加强与电力用户的联系和沟通。各电力用户要按市州安排的电力电量计划指标合理组织生产,错峰用电,把供电紧张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凡是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和地方电厂要保证机组的稳定运行,千方百计多发电。
  三、各级经贸部门要积极协调电力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公安部门要积极支持电力部门的工作,预防和依法打击因供电问题而冲击电力企业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体事件的组织和策划者要依法予以严惩,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各级机关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严格控制非办公用电。照明用电量大的营业场所要尽量缩短营业时间。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报道全省电力供应动态,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合理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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