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拓宽山海协作通道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4、提高工业园区的规划与建设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集中力量办好现有工业园区。确保符合产业导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重大建设项目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及时予以调整。2003—2005年,省级每年安排1亿元以上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的土地开发整理,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欠发达地区群众自发开发耕地。省级土地整理项目所形成的新增耕地的60%,由省里统筹用于欠发达地区经批准的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园区用地置换,享受置换政策的建设用地,免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加快城镇化进程。以工业化推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加速工业化。以完善功能、吸纳人口、扩大规模为发展方向,提高城镇集聚功能。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区域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中心镇扩大规模,在城市用地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倾斜。加强欠发达地区村镇规划与建设,“十五”期间,省级村镇规划事业费每年对欠发达地区的补助不低于500万元。适当提高欠发达地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省级专项补助额度,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配套管网建设和贷款贴息。
  6、扶持发展服务业。依托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扶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县(乡)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各类投资建设农林产品批发市场和其他专业市场。“十五”期间,每年继续安排300万元市场建设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边界试验区市场建设和重点市场改造;每年继续安排500万元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旅游业。
  三、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7、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促进工业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适当降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省级龙头企业的标准,适当降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进入省重点项目的标准。“十五”期间,省财政每年从支农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欠发达地区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专项贴息扶持。
  8、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山海资源开发,加强农业综合生产。对中央、省两级财政投入欠发达地区农业开发资金在1.55亿元基础上,逐年有所增长,并提高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配套比例和欠发达地区使用财政无偿资金比例。扶持渔业发展,“十五”期间,省级渔业专项资金在1370万元基础上,进一步对欠发达地区给予倾斜扶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在欠发达地区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一批快速检测点,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