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我市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2003年10月22日 穗字[2003]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意见》(粤发[2003]1号),对贯彻中央《意见》作出了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按照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
(一)把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进程中,体育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而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是我市新时期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体育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
(二)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基本思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总目标、总任务,以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意见的文件为指导,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在2010年之前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
(三)从现在起至2010年我市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奋斗目标:以2008年举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到2010年,用8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体育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具有广州特色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指标是:群众体育广泛普及,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8%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建立完善选材、训练、竞赛、输送、跟踪、安置“一条龙”的体育优秀人才成长体系,逐步形成地方特色显著、全国排名前列、影响较大的竞技运动品牌项目。运动竞技水平明显进步,运动成绩在全省保持领先,在全国城市中位居前列,并力争在世界大赛和奥运会上有广州籍运动员荣登金牌榜,每年有广州籍运动员获得世界冠军或破、超世界纪录。全市体育场馆数量、规模位居全国省会城市榜首,群众体育活动设施明显增多,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35平方米以上。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在拉动消费、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体育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体育队伍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