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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非典督查工作的通知

  (一)听取各市党委、政府关于非典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由被督查单位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二)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市、区)领导和卫生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工作人员的意见。
  (三)实地考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防控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留验站、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公共场所、乡村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及交通工具等重点部位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查阅资料。包括有关会议文件、应急预案、工作计划、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
  (五)每个组抽查1—2个县(市、区),重点检查非典防治预案和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的落实情况。
  (六)交换督查意见。督查工作结束前,督查组将与当地党委、政府交换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督查时间及人员组成
  督查时间定于10月15日—20日期间进行。督查组从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组长由省直有关单位厅级领导担任。具体事宜由各督查组分别与有关市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联系。
  请各市政府积极予以协助。
  附件:省预防非典工作督查组分组名单及督查地区安排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省预防非典工作督查组分组名单及督查地区安排


  第一组
  组  长:杨泉森(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丁刚强(省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杭生(省外经贸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加英(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督处助理调研员)
       朱妙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助理调研员)
  联络员:丁刚强(兼)
  督查地区:杭州市、省级机关

  第二组
  组  长:徐 震(省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林绍斌(省卫生厅疾控处助理调研员)
       诸增德(民航浙江省管理局安监处处长)
       蒋华华(省经贸委医药石化行业办助理调研员)
       李 禾(浙江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处处长)
  联络员:蒋华华(兼)
  督查地区:宁波市、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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