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变化规律,和全国煤炭订货会在福州召开会议代表人数多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群体流动的特点,提前做好运量预测,合理安排运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并适当储备应急运力,提高应变能力,确保旅客运输畅通有序,避免旅客滞留现象的发生。铁路部门要发挥中长途运输量大的优势,合理调配运力,组织增开临客,制定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措施,增开省内道路客运和省际间的客运直达运输,抓好水上客运和轮渡运输,增开“厦门—金门”、“福州马尾—马祖”的客运班轮;民航部门要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确保港澳台同胞返乡探亲旅行以及全国煤炭订货会会议代表往返的需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与长途运输部门的联系,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做好车站、码头、渡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疏运。各运输部门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安排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正常有序运转。
三、强化安全工作,确保春运安全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安全运输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春运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铁路和道路的安全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等。春运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夜间行车安全没有保障的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和道路安全保障设施,改善通车条件。要严禁任何交通运输工具未经检验合格投入春运,并要加强例行的维修和检查,确保各类运输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凡不符合要求的司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要继续把制止长途客车严重超载作为确保春运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各地公安、交通部门要在总结近年来春运反超载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反超载方案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和道路监控工作。公安交警要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公路主干道和山区事故多发地段的路面监控,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超载行驶等违章行为,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柴三机和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船舶(渡轮)参加春运。交通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的源头监督管理,所有参加春运车辆都必须按规定进站(场)经营,严禁超载车出站,途中还要加强监管,严防超载行驶。水运和轮渡也应严防超载现象发生。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的管理,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和营运资质的车辆包租运送旅客。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水上渡口、乡镇客渡船,以及无挂靠单位的个体营运车船的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广泛开展旅客安全乘车、乘飞机、乘船的常识宣传,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进站上车(船)、登机。各运输部门要做好查堵工作,对旅客及行李实行必要的仪器和人工检查,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下。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防止蓄意破坏,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要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票贩子”、“车匪路霸”,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要结合开展“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保证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安全畅通。海事部门要加强往返大陆与马祖、金门间运送台胞船舶的检查,加强海上安全监督和搜救力量。春运期间客流集中,各运输部门要继续认真落实好防“非典”工作预案,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