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央督查组对我省再就业工作督查情况和意见的通知

  去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广东省共出台了30多个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文件,其中除贯彻中发12号文件实施办法以外,还结合实际出台了其他多个配套文件。各地市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如韶关市出台了12个规范性配套文件以及一些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广州市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1996年以来实施的再就业资助政策重新作了调整补充,使其进一步完善。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广东省能够结合本省实际,在政策制定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加大了扶持力度。比如,从去年开始就规定各类服务型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可享受社保补贴;有些市将医疗保险纳入社保补贴范围;一些城市还把扶持政策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广州市将大龄再就业困难对象放宽到女35岁、男45岁,还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并签订半年以上灵活就业协议的,都可给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这些扶持政策的制定,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具有广东特色,必将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三)调整了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再就业资金的投入
  根据中央的要求,在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方面广东省是落实到位的。近几年来,全省再就业资金逐年增加,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了11.6亿元。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以后,省级财政在保持原有再就业资金规模不减的前提下,又新增加安排2.5亿元,资金投入达到了5.84亿元。各市、县财政也增加再就业资金安排,今年共安排5.76亿元。广州市从2001年至2003年,再就业资金安排年均增长87%,今年达到1.5亿元。一些经济困难地区也努力增加了资金安排,如韶关市今年安排了2012万元。截至9月底,全省已支出再就业资金1.95亿元,其中:社保补贴2889万元、岗位补贴69.2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3408万元、职业介绍补贴755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9550万元、其他支出2781万元。这些举措,为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大,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全省设区的市,街道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比例达92.4%,有15个市比例达100%。我们实地检查的广州、韶关两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成率都很高。广州市111个街道和39个镇有106个街道和17个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劳动事务管理所。韶关市32个街道和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服务室,而且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为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为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并落实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可以说,从我们所检查的情况看,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劳动力市场和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展,21个地级以上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已实现了与县区的联网,16个市实现了与省联网。我们检查的广州、韶关还把网络延伸到了街道,为再就业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我们实地检查中看到,广州、韶关两市积极开展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中开展了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和“一条龙”就业服务,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