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综合能力。各地要继续按照全省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现场会的要求,把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作为社区建设和城镇整体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计划,适时开展工作检查、考核和评比,推动这两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到2003年底,全省要有40%的社区落实消防工作并规范运作,70%的中心镇、重点镇和经济较发达的城镇编制完成消防规划,为三年内完成社区消防建设和两年内完成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打牢基础。
(三)突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各地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仍未符合要求的场所,必须列为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整治。要根据元旦、春节期间人流物流加大,大型群众性庆典活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机场、车站、码头、出入境口岸、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做好消防工作。要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主题,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好“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宣传。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的作用,构建消防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指导开展一次旨在预防扑救家庭火灾和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防灾抗灾的自觉意识。
(五)加强执勤,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省公安消防队伍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认真落实执勤制度,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实基层部队战斗人员。认真开展辖区消防水源、道路、建筑消防设施的调查和维护工作,修订、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实战演练。认真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开展冬季岗位大练兵,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加强队伍管理教育,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严防事故,保持队伍高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