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200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土地政策是党和国家农村基本政策的核心。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对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两田制”问题,中央和我省早就要求进行清理整顿,但有的地方至今没有落实,引起群众不满。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增加农民负担,也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各地要结合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认真清理整顿“两田制”,凡不符合中央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做法,都要坚决纠正。要坚持人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坚决落实30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决不允许以“两田制”等名义向农民重复收取税费和多收取税费,增加农民负担。
  二、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坚决堵住加重农民负担的源头
  (一)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按照统一政策、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开展对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取消不合理、过时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省里2002年宣布取消的88项收费项目、47项达标升级活动以及取消的屠宰税、教育集资、国道省道集资、大型水利工程集资等和2003年取消的98项收费、基金项目中涉及农民的收费,各级、各部门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向农民乱收费、搭车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要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提出的“四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负责对全省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进行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予以公告施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清理本行政区域内省以上公布项目和标准以外部门和单位自定的收费项目,并将清理结果报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农业厅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指导。所有清理工作要在2003年9月20日前完成。今后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再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也不得巧立名目变相增加基层和农民的负担。
  (二)严格控制各类升级达标和检查评比活动。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各种不正之风,杜绝向农民转嫁负担。农村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违背这一原则搞的各类升级达标、检查评比活动等,都要坚决取消。今后,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省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一律不得举办面向农村的各种升级达标活动。要大力精简和压缩面向农村的各项行政性工作检查评比活动。确需组织检查评比的,必须在年初提出计划,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重要事项要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农忙季节不得组织检查评比活动。各种检查评比所需费用由实施检查评比的部门负担,严禁向农民收费,也不得转嫁给村集体负担。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