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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油气及输油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油气及
 输油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3]55号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油气及输油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整治油气及输油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区公安厅、计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质检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 2003年8月11日)

  根据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精神,针对当前盗抢、破坏国家油气资源及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为保障我区油气和输油管道安全,结合实际,区公安厅、计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质检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定于2003年8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全区开展整治油气及输油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抢、破坏国家油气资源及设施,破坏油气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破获一批涉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一批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清除占压输油管道的违法建筑,规范油品运销和油区用电秩序,强化油区治安管理和石油企业内部防范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涉油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和油气安全隐患,建立油气和输油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区六地一市。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拉萨、那曲、昌都。
  (三)整治的重点问题。
  1.油库、加油加气站违法经营问题;
  2.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油品问题;
  3.私拉乱接、非法占用油气电气资源问题;
  4.非法占压输油管道,危及管道安全运行问题;
  5.严重扰乱油库、加油加气站正常工作秩序问题。
  (四)打击的重点对象。
  1.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2.暴力抢油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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