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审批各类园区的设立。设立各类园区的批准权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批准设立以成片土地开发为条件的各类园区。凡不属于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园区,必须列入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范围,批准文件要立即撤消,用地计划必须收回,所闲置的土地可恢复耕种的应重新恢复耕种,不可恢复耕种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收回储备。
加强对各类园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园区土地管理工作,严禁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批权,已经下放的要立即纠正,所依据的文件要立即废止,坚决纠正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各类优惠政策。要坚持园区土地供应必须纳入政府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坚决杜绝由园区管委会自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作法。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和帮助园区的发展,设置园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园区土地管理工作。
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各类园区,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接受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园区建设用地的治理整顿工作采取以省为主、部门配合,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的方式。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治理整顿的要求,认真负责提供各类资料以及批准机关文件,批准规划面积、当前规划面积、征地面积、出让面积、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和已建成面积,并填报各类报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各类材料,选址和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积极帮助园区建章立制、培训人员、指导园区土地管理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园区所在地政府要积极支持园区治理整顿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治理整顿中出现的问题。园区管委会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本着自查自纠、争取主动的治理整顿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主动纠正。对当前我省部分园区中农地转用、土地征用未依法报批的,必须在这次治理整顿中得到纠正。建设用地审批不规范问题,要尽快理顺审批程序,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各类园区,今后确需扩区增加用地面积,改变区位、升级审批的,或确需设立新的园区的,必须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园区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国土资源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加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力度
我省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治理整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一是个别地区违法占地,划拨土地非法入市问题还未得到有效遏止,多部门批地、多头管理和不适当的干预问题,依然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农地转用、土地征用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些以建设用地预报预批手续代替用地审批手续,有些甚至越权审批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三是不严格履行甚至规避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的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机构不健全,关系不顺,管理软弱,职能不到位,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依然影。向到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深入的进行,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五是个别地区领导不重视,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不研究、不调查,未做出切合实际的安排,出现了边整边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好治理整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治理整顿工作进展不理想。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