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业经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报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公布施行。
2003年2月26日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
无锡市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11月18日无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3年2月1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