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3]5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
海南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发办[2003]6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海南的资源优势,推进农产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发展现代化流通方式,开展质量认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确保人民食品药品消费安全。近期,着力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以此推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以质量卫生和安全为主题,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捣毁制售这类假冒伪劣产品的窝点,对无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中长期的工作重点是建立现代化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规章制度等,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全面治理,规范市场管理。
三、具体措施
(一)种植类农产品。
1.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农产品安全质量系列国家标准》、《
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和《无公害瓜果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等法规与生产技术规程、质量标准。(牵头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