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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海南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计划的通知[失效]

  2.建立健全旅行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1)市场准入。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设立旅行社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鼓励有实力的投资者(包括外资、合资企业)来海南依法申请设立旅行社。
  (2)市场退出。
  第一,建立旅行社信誉评价、监督体系。推行旅行社百分制管理办法;建立旅行社和旅行社经理信誉档案制度;开展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建立健全旅行社违规违纪通报制度。
  第二,加强日常行政执法。依法对违法违规旅行社进行处理,使一批低质旅行社退出市场。
  第三,建立健全旅行社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机制。
  第四,严格做好年检登记工作。对旅行社进行年检登记。运用综合措施,依法惩处违法经营的旅行社。
  (3)组织实施。
  负责单位:省旅游局牵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旅行社属地管理市、县的旅游、工商管理部门,省、市、县旅行社协会参加。
  实施时间:2003年8月1日起。
  3.强化旅行社经营质量标准化管理。
  (1)合同管理。
  第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合同范本,颁发给旅行社依照执行。主要制定地接社与组团社的合同,出境组团社与境外地接社的合同,组团旅行社与游客的合同,旅行社与内部导游的合同,旅行社与导游服务公司的合同,导游服务公司与导游的合同,旅行社与购物点、消费场所的合同,旅行社与景区(点)的合同,旅行社与航空、旅游车船公司的合同等。
  第二,规范旅行社内部合同管理机制,加强合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合同,打击合同欺诈。
  第三,提高旅行社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予以加分奖励、向社会公示等优惠政策,完善激励机制。
  (2)旅行社IC卡身份标识管理。
  参照导游IC卡管理办法,建立旅行社IC卡身份标识管理制度,对旅行社经营活动进行IC卡管理。
  (3)行程管理。
  第一,对旅行社组团、接团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旅行社发团前必须在省旅游局旅游行程管理网站上按规范要求填报行程安排和有关团队信息,打印统一标准格式的行程单,并将该行程单网上报送省旅游局。在组团社和地接社合同约定外,行程表单不得随意填写自费项目。该行程单一份交游客监督员,一份交导游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外省旅行社直接组团来我省照此办理。旅行社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并制作标准行程单的视作无行程单派团;导游未按上述要求携带标准行程单带团的视作擅自带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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