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制建设
按照推动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有效利用各种资源,促进资源共享,保障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要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形成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监管和开放市场,在某一城市或区域组织选择20—30万用户的规模作为三网融合的示范项目。
(三)法律法规
加快信息化领域立法进程。按照国家制定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软件、信息安全等方面法律以及相关实施措施和进一步完善的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网上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数据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市场准入、市场秩序等方面加强规范和管理。预防和严厉打击计算机违法行为和网络违法行为。
(四)制度改革
顺应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不断深化电信、广电体制改革。进一步开放市场,打破垄断,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性市场架构,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规范市场行为,推进信息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
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建立社会信息体系,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建设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市场联合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制定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和信用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的氛围。
改革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鼓励和培育信息产业风险投资,鼓励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扩大发行企业债券和长期发展债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社会民间资本投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产业。鼓励企业为提高竞争力进行资源优化和资产重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外开放
扩大国际合作,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强强联合”。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兴办加工贸易项目,鼓励和扶持企业进入国际信息通信服务市场。加强同世界著名信息技术企业的合作,提高对关键性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消化吸收能力,带动信息产业的成长。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完善进出口环节管理,全面推动电子产品、软件和信息服务的出口。
(六)人才培养
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办学,联合建立技术开发中心,人才培养中心,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加快制定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政策,形成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广计算机和网络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在小学、中学统一设置计算机知识、网络技术基础等信息技术必修课程,落实省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加大政策扶持,加快信息化人才培养。
吸引高素质的信息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完善技术、管理和知识产权入股、期权等激励机制,建立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机制。
(七)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
充分利用《内地与香港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加强与港澳台在信息化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在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及企业运用、推广、培训等方面的合作;鼓励港澳台企业投资省内信息化建设,与港澳台合办信息产业园区,促进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在资金、人才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利用和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和广泛的国际市场网络以及人才优势,促进我省信息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