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8、促进民营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各市、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以园区为载体,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企业的产业集聚。省里将按照“扶优扶强、动态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支持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9、抓好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道路。选择若干高校作为民营企业家培训基地,开办适应民营企业家特点的各类进修班和学历教育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类专业会议、出国考察和交流创造更好的条件。
  四、贯彻公平竞争原则,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0、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民营企业的财产、资金。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切实落实“收费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拉赞助。杜绝搭车收费,禁止经营服务性收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对严重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案件,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在省工商联设立全省民营企业权益维护中心,援助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开展维权调研,向党委和政府提出维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建立民营企业征信体系。开发适应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进银企合作,扩大对民营企业授信。壮大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级财政都要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外来投资,组建民间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鼓励企业开展互助担保,开展商业担保业务;支持省、市两级担保机构等扩大再担保业务。简化抵押、担保手续,降低评估费用。积极利用民间资本,加速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等股份制改造,壮大地方金融实力。支持在合肥、芜湖等地发展风险投资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12、促进高素质人才进入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评定制度,逐步发展民营企业职业经理市场。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人事代理服务,健全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切实做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高中级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职业推介、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开展人才租赁试验,及时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对科技型民营企业租赁高层次人才,由省、市政府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资助。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