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
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3]1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公安厅制订的《福建省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管理理念,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通过采取和落实更加有力的措施,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目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省公安厅 二00三年九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3年9月5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全国、全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百日大会战”成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今冬明春(2003年10月15日-2004年2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保安全就是最大的维护稳定,防事故就是最好的促进发展,少死伤就是最实的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公安机关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严格按照“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强化落实”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动员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竭尽全力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切实维护全省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各地由政府领导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基本完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的增幅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事故多发点的整改率达70%以上,国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达标率95%以上;省内国道各主干路口交通信号、停车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达60%以上;部门协作力度加大,客、货运输源头管理明显加强,主要国、省道各类显见性交通违章明显减少;重大交通安全保卫活动万无一失,“两节”、“两会”、春运期间不发生影响大、涉及面广、危害深的严重交通拥堵及群死群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