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落实预案措施,严格执行预警制度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预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包括人员、经费、物资、设备设施和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托儿所等机构集体单位的监测预报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医护人员的组织动员、业务培训和自我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特别要使基层医护人员掌握必要的非典防治知识、诊断和治疗技能,形成有效的防治力量。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采样检测、医疗救治、留验观察等专业队伍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现疫情就能立即到位,按部就班、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规范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和预检接诊点的设置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院内感染事故和经由实验室传播事故发生。
四、做好物资储备工作。确保预防工作的需要
各区要抓紧落实物资储备工作并拨出专款用于非典防治工作,要切实做好药品、器械、防护和消毒用品以及其它预防、救治所需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及早部署生产、运输和余缺调剂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以及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质量和价格监督,确保物资供应和市场稳定。
五、严格实行疫情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要认真学习《
传染病防治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卫生部发布的《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协作,提高非典疫情的监测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健全和完善疫情报告网络,所有医疗机构、社区和乡村都要明确专人负责非典疫情搜集报告工作,做好疫情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疫情报告依法采取逐级报告与网络直接报告相结合的办法。
六、把握宣传导向,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要从保持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普及预防秋冬季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识,增进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知识,使广大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正确地认识非典,科学地预防非典,既要防止麻痹大意,又要防止引起社会恐慌。要把宣传《
传染病防治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纳入全民普法范围,增强公共的法治意识和社会公德,坚持依法防治非典。大力推进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活动,教育和培养群众养成爱清洁、讲文明的生活习惯和保护环境卫生的良好行为。要结合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以“洁净家园、卫生防病”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适时组织实施全市性的“除四害”工作。要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要加强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指导,继续实行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尽快提高我市农村的医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