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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行动计划(2004-2005年)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预防与
 控制艾滋病性病行动计划(2004-2005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1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行动计划(2004—200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南京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行动计划(2004—200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国发〔1998〕3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国办发〔2001〕40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行动计划(2002—2005年)》(苏政办发〔2002〕100号,以下简称省《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南京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行动计划(2004—200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办法、也无有效疫苗预防、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它在全世界的广泛流行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随着全球艾滋病的迅速传播,我国艾滋病感染率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趋势。我国已将艾滋病列为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江苏省自1986年开展艾滋病监测以来,1991年检出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999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患者,已进入艾滋病快速增长期。我市自1990年开展艾滋病监测以来,1991年检出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999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患者。研究证明,艾滋病病毒是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妊娠、分娩、哺乳)三种途径传播的,其流行因素复杂,传播迅速。上述传播途径在我国和我省均有存在,在我市以共用注射器吸扎毒品导致的血液传播为主,经性接触的感染者亦逐年增多。性病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几年我市性病患者逐渐增加,成为易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高危行为人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建立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成立了国家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专家咨询组织和协会,初步摸清了艾滋病在我国的分布与流行状况,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防治政策、措施。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江苏省重大疾病防治协调会议制度,协调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行动计划》。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逐步形成了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的防治队伍,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市的艾滋病检测、监测网络,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对艾滋病流行的潜在危险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预防与控制专业人才缺乏,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限,疫情监测、采供血管理及医源性感染预防工作亟待加强;流动人口增加以及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活动加大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难度。特别是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出入境人员迅速增加,艾滋病性病传入和传播的风险随之增大。因此,我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预防与控制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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