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逐步推进公务消费支出的银行卡结算制度。选定试点,对原采用现金支付的公务消费支出,试行采用银行卡结算。发行单位公务卡,用于单位与个人贷记卡之间的资金转帐结算;发行个人贷记卡,用于应由单位报销的公务消费支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公务用卡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公务消费支出可以用银行卡结算取代现金支付。
  四、在行政事业单位逐步推行采购用卡制度。选定试点,对公务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办公用品零星采购等事项,试行银行卡结算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政府采购活动使用银行卡的制度和规范,逐步在全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之间采用采购卡结算。
  五、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域提倡、推广使用银行卡。选定试点,试行使用银行卡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使用银行卡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制度和规范,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域使用银行卡。
  六、促进银行卡网络与社会公共服务网络的互联,搭建公用事业缴费平台,银行卡支付系统与社会公共服务业务互联互通,公共事业消费可以应用银行卡进行转帐充值,拓展银行卡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七、进一步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不断开拓银行卡受理市场,在商贸、旅游等领域试点推行“银联电子钱包”。
  八、鼓励使用银行卡消费。金融机构、银联共同出资,设立银行卡消费奖励基金,鼓励商户装备用卡终端机具,鼓励商户积极受理银行卡,减少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成本。
  九、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健全个人信用体系,防范和化解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促进银行信用卡市场的发展。
  十、发挥我市银行卡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不断完善和提高银行卡交易的网络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卡、代理发卡、对帐单、市场营销等银行卡专业化服务体系。
  十一、加大深港银行卡业务的合作,采取积极的市场营销和宣传方式,全面促进深港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的迅速发展。吸引境外金融企业在深圳设立银行卡服务后勤中心,如呼叫中心、文件影印中心、单据处理中心等,形成外向型的区域应用特色。
  十二、以银行卡受理机具生产、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专业化服务为重点,形成我市以金融产品和金融业解决方案为主的银行卡产业特色。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