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交通文明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04-2008年)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安全委员会
 制定的北京市交通文明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04—2008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交通文明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04—200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交通文明宣传教育五年规划(2004—2008年)
        (市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日)

  为加强首都交通文明建设,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创建一流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创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目标,增强市民交通文明意识,规范交通行为,加强首都交通文明建设,提高城市交通文明水平。
  二、规划目标
  全面提高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做到全社会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组织健全,交通文明宣传广泛深入,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行车走路文明有序,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保持全国较低水平。
  2005年以前,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率、知晓率达到100%,城镇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率、知晓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外地来京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率、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专业运输单位月考核违章超标率下降到20%以下,社会单位季度考核违章超标率下降到5%以下,交通安全单位(全年无事故)达到70%,交通文明单位(市区级先进)达到50%。
  到2007年,力争城镇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率、知晓率达到100%,农村居民、外地来京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专业运输单位月考核违章超标率下降到10%以下,社会单位季度考核违章超标率下降到3%以下,交通安全单位(全年无事故)达到90%,交通文明单位(市区级先进)达到7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