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2004年春运自1月7日始至2月15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2004年春运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兼顾货运”的指导原则,确保广大群众出行需求。在春运期间,要建立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市运输局及北京铁路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路政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市口岸办、东城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春运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安排充足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据预测,2004年春运期间北京铁路分局发送旅客72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5%;民航(首都机场)进出港旅客31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5%;省际长途进出京旅客27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0%。市内公共交通客运量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此,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实现旅客购票方便,车次航班正点,出行快捷安全,满意程度提高的工作目标。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不同阶段客流和天气的特点和变化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加强和完善运输指挥调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系渠道和反馈机制,确保旅客运输正常进行。铁路、道路运输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教育、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学生、民工和探亲旅客的运输组织及学生票集中订售、民工包车等工作。民航部门要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机场滞留乘客的疏导工作。市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等单位要重点抓好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做好铁路夜间加开临时客车的旅客集疏运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在优先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各运输部门还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运输。
春节假日旅游运输是春运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配合,搞好衔接,认真做好客运组织和服务工作,让全市人民和来京游客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