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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建立上海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方会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合法、公正、及时原则。
  (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
  (三)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
  (四)平等协商原则。
  五、三方会议的会议制度
  (一)三方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别于每年3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内召开。如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三方会议的每次例会轮流在三方的机关或其他地点召开。每次召开会议前30天,各方均应向三方会议办公室提出协商议题,由办公室商各方后,确定1-2个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倾向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报告会议主席和副主席。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办公室与另两方协商确定。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三)每次召开三方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附件二: 上海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制度组成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单  位
孙建平     主 席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 炜     副主席       上海市建设工会主任
高志海     副主席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秘书长
董守勤    办公室主任      市建委经济合作处处长
王秀宝      成员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王孝泓      成员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陶 渊      成员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副书记
王以中      成员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李介麟      成员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工会主席
徐文发      成员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工会主席
徐爱珍      成员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会主席
余忠兴      成员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工会主席
肖长松      成员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主席
吕 勇      成员       上海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副会长
施振国      成员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
蒋寿生      成员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副会长
汤玉萍      成员       上海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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