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会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合法、公正、及时原则。
(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
(三)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
(四)平等协商原则。
五、三方会议的会议制度
(一)三方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别于每年3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内召开。如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三方会议的每次例会轮流在三方的机关或其他地点召开。每次召开会议前30天,各方均应向三方会议办公室提出协商议题,由办公室商各方后,确定1-2个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倾向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报告会议主席和副主席。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办公室与另两方协商确定。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
(三)每次召开三方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附件二: 上海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制度组成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单 位
孙建平 主 席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 炜 副主席 上海市建设工会主任
高志海 副主席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秘书长
董守勤 办公室主任 市建委经济合作处处长
王秀宝 成员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王孝泓 成员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陶 渊 成员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副书记
王以中 成员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李介麟 成员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工会主席
徐文发 成员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工会主席
徐爱珍 成员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会主席
余忠兴 成员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工会主席
肖长松 成员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主席
吕 勇 成员 上海市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副会长
施振国 成员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
蒋寿生 成员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副会长
汤玉萍 成员 上海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