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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5、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意见书
  6、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证(取消核准,实行备案)
  市民政局(2项)
  (一)审批事项
  1、设立婚姻介绍机构
  (二)备案事项
  1、婚前健康检查卫生医疗单位资格
  市财政局(6项)
  (一)核准事项
  1、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和供应商准入
  2、国有、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3、核发《罚没许可证》
  4、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费列支
  5、核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证书
  (二)备案事项
  1、企业制订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项)
  (一)核准事项
  1、经办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机构的确定及缴费费率调整
  2、发布招聘广告信息
  3、城镇再就业人员优惠卡
  4、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招生广告(取消核准,实行备案)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4项)
  (一)核准事项
  1、土地使用权属更名
  2、乡(镇)土地登记人员上岗资格
  (二)备案事项
  1、企业改制中的土地估价报告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委托
  市建设局(6项)
  (一)核准事项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
  2、工程勘察设计许可证
  3、建设工程结算造价
  4、建设工程类别
  5、外来建筑业企业进汕施工注册(取消核准,实行备案)
  6、设计招标方案(取消核准,实行备案)
  市交通局(6项)
  (一)审批事项
  1、申请营运人力三轮货车(保持限额,不再办理新的审批)
  (二)核准事项
  1、省际客运班线(线路开通由双方交通部门规划,线路经营权采用招标方式管理)
  2、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3、申请国际船舶代理业
  4、外国航商常驻代表机构(外国水运企业驻汕办事处或代表处)
  5、公路建设项目招标资料(按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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