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城镇布局
(一)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市域城镇体系由中心城、新城、中心镇和一般镇组成。中心城区规划要精心设计、力求完善,充分体现国际化大都市的繁荣繁华,并不断增强辐射和服务功能。郊区城镇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促进组团式发展,注重城镇特色和风格,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有序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郊区城镇在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切实防止中心城区蔓延式发展和郊区沿交通线无序开发。
(二)集中力量建设新城。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加快郊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依托大交通和大产业支撑,规划建设若干个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结构合理、人口规模在30万以上的新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三)稳步发展中心镇和一般镇。依托工业园区、高速公路节点和轨道交通站点,充分利用各城镇的历史基础和发展优势,集中建设一批相对独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四)加快归并农村自然村落和居民点。加强农村居民点规划与管理,积极调整规模小、布局散、占地多、环境差的农村自然村落,加快推进居民点归并,大幅度减少农村居民点数量。
四、优化产业布局
(一)加快全市产业布局调整。坚持“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继续巩固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心城区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金融、商贸、信息、管理等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适度发展无污染、高附加值都市型工业,加快老工业区改造和升级;郊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化都市型农业。各区(县)要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形成错位竞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建设。集中力量建设微电子产业基地、国际汽车城、上海化工区、精品钢铁产业基地、临港新城产业基地和上海船舶产业基地。继续推进“1+3+9”国家级、市级工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强软件、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上海产业层次的提高。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产业集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三)整合乡镇工业区,归并乡镇零星工业点。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逐步归并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工业区及零星工业点,进一步提高工业布局的集约化水平和规模效益。
五、加强城市环境建设